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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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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特工登录  

创刊号 ( April 20, 2000 )

创刊 2 号 ( June 2000 )  

创刊 3 号 ( August 2000 )

声光触角

我和演出有个约会

剧场聚光灯

“爱情观自在”落幕后的回响

《 马尺 STOP 》落幕后的回响

另眼相看

特别的戏, 给特别的你

创刊 4 号 ( November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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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ail:

http:performer beat audiance.htm

 

 

 

 

 

 

 

 

 

 

 

这 就 是 结 业 演 出 啦 ?  by 17/6/2000 高 俊 耀


看 完 第 九 届 剧 艺 研 究 班 的 结 业 演 出 , 整 个 的 感 觉 是 : 第 一 部 是 不 太 理 想 的 作 品 , 但 第 二 部 则 是 十 分 糟 糕 的 闹 剧 。

先 说 《 没 有 别 的 , 只 有 存 在 》 , 根 据 了 解 是 改 编 自 海 明 威 的 同 名 短 篇 小 说。 海 报 上 的 宣 传 词 写 得 很 夸 张 : 对 于 本 身 的 了 解 依 旧 几 近 於 零 … 孤 寂 与 无 知 的 恐 惧 感 … … 可 是 舞 台 上 所 呈 现 的 , 却 又 不 是 那 么 一 回 事 ! 我 想 会 不 会是 问 题 在 于 导 演 无 法 把 文 字 上 的 精 粹 转 化 为 舞 台 形 象 , 以 致 空 有 意 念 , 却无 更 具 体 的 处 理 。 其 实 一 开 场 的 老 人 走 出 是 有 一 定 的 吸 引 力 , 但 接 下 来 却 没 有 更 深 入 地 刻 划 , 如 老 人 喝 酒 或 熄 灭 烛 火 的 动 作 , 还 有 就 是 两 位 酒 保 的交 流 和 对 话 无 法 带 动 整 个 剧 力 , 以 致 三 人 之 间 所 形 成 的 张 力 无 法 突 显 , 戏的 主 旨 也 就 无 法 带 出 。 而 尾 段 老 人 在 黑 暗 中 的 一 段 话 , 处 理 得 有 点 多 余 ,是 不 是 能 够 把 话 溶 入 戏 中 , 而 不 只 是 讲 出 来 ? 不 过 话 说 回 来 , 能 在 空 间 局 限 的 环 境 下 , 透 过 布 景 、 服 装 、 灯 光 来 营 造 出 一 定 的 欧 洲 情 怀 , 仍 属 不 错, 起 码 , 个 人 认 为 这 部 剧 的 呈 现 虽 有 所 欠 缺 , 但 仍 不 失 为 有 诚 意 的 作 品 。

至 于 《 男 人 与 女 人 的 战 争 之 一 触 即 发 》 , 说 句 难 听 的 话 是 : 惨 不 忍 睹 ! 这绝 不 应 该 是 一 部 结 业 演 出 , 或 是 学 员 一 年 来 所 学 习 的 成 果 展 示 ! 虽 说 是 闹 剧 , 但 闹 剧 也 有 好 看 与 不 好 看 之 分 , 很 明 显 地 , 导 演 在 处 理 上 只 想 一 味 引观 众 发 笑 , 而 努 力 地 丑 化 演 员 外 在 的 形 象 和 动 作 , 却 不 在 内 容 呈 现 上 下 功 夫 , 结 果 是 演 员 被 糟 蹋 , 演 出 被 搞 坏 。 我 不 太 明 白 , 为 什 么 导 演 不 花 心 思在 剧 本 的 构 思 上 , 其 实 大 可 在 文 字 上 大 做 文 章 , 如 : 一 家 之 主 或 煮 ? 或 逐个 击 破 男 女 之 间 的 优 势 弱 势 等 … 反 而 弄 出 了 一 大 堆 不 伦 不 类 , 如 团 康 节 目‘ 姐 姐 妹 妹 站 起 来 ’ 之 类 … 也 许 演 员 们 都 演 得 很 卖 力 很 用 力 , 但 希 望 大 家明 白 , 卖 力 不 一 定 好 , 用 力 不 一 定 精 采 !

愿 与 剧 艺 会 的 朋 友 们 共 勉 之 。

后 记 : 后 来 和 其 中 一 位 团 员 聊 起 , 知 道 后 两 晚 的 观 众 都 看 得 很 开 心 , 尤 其是 第 二 部 , 心 中 不 禁 怀 疑 : 到 底 观 众 要 看 的 是 什 么 ? 认 真 去 做 和 随 便 处 理
有 没 有 分 别 ? 是 我 的 眼 睛 和 脑 袋 出 了 问 题 吗 ? 是 我 想 得 太 多 吗 ? 还 是 看 戏的 人 有 得 笑 就 好 ? 要 求 那 么 多 干 嘛 ? 想 到 这 里 , 心 里 是 一 阵 很 沉 重 的 悲 哀
, 说 不 出 来 … 是 不 是 到 了 时 候 , 我 们 应 该 严 肃 地 看 待 我 们 所 做 的 一 切 , 到底 价 值 何 在 ? ? ?


剧场第一拳    by 贺世平

路上有“路霸”,剧场有“剧霸”, 竟然在〖剧无霸〗!

由〖剧无霸表演特工队〗呈献的〖马尺STOP〗巡回的第十三场,在槟城OLD CHINA CAFE 演出时,发生了演员挥拳打观众的“戏外戏”。这是我在剧场工作十年以来,第一次发生在身边的剧场打人事件。故事大纲是有一名观众用硬币抛向一名正
在表演的演员的身体附近,当全体演员谢幕之后,该演员走到该观众面前,在其脸上挥了一拳。由于观众抛硬币和演员挥拳的那一刹那,我都没有亲眼目睹,所以不想做出有误导性的描述。至于事实的来龙去脉,有意进一步考究者可以向当天极少数的目击证人求证。当然,你从别人口中听到的,我也不担保一定符合事实。

其实,不论从客观或主观的角度来看,挥拳打人,肯定是错误的行为。我身为〖剧无霸〗的老大,就算不懂法律,也懂这不符合游戏规则。假如让我来评定谁是谁非,那么挥拳打人者绝对是大错特错,不管你是学生、家长、老师、校长或警察,当然也包括“演员”。在情在理,我们都会同情被打的一方,因为这是对身体以及心灵的伤害,更甚的是严重伤害了尊严和尊颜。站在理性的、讲求王法的大无畏道理之下,我们可以当机立断作出判决,宣判“演员打人一案”--罪名成立!

该名演员是有罪的,因为他是一名“演员”。观众花了十二大零吉买票进剧场,他有绝对的权力不喜欢整个演出,他有权力拍拍屁股离开剧场,他也有权力丢臭鸡蛋,(当然,鸡蛋不可以丢中演员,也不可以破坏剧场设备,否则他就要赔偿损失 )。经常出入剧场的观众都知道,不是每个剧场都有明文规定的所谓:“剧场规则”。即使有,观众一样可以喧哗吵闹,发出嘘声、甚至鼻鼾声。总之,一切活生生的交流,都曾经在剧场内发生过。交流的方式和程度,就视乎观众个人喜好和修养而定。戏,本来就是演给观众看的,所以,除了酬神戏,任何演出都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有鉴于此,观众想和演员交流,又何错之有呢?这一拳,打错了!

换个角度,假如当时是“角色”打观众,而不是“演员”打观众呢?我再明确一点的解释,当时,该演员饰演一名流浪汉,(先搞清楚,流浪汉不是乞丐,乞丐是伸手或放个杯子向人讨钱的人)。流浪汉自食其力,捡破烂为生。他在路上拾到硬币,占为己有是天公地道的,相信没有人会想报警捉他吧?!假设有人向流浪汉抛硬币,不管对方的用意何在,这个有性格的流浪汉是不会接受的。由于他感受到被人侮辱,他很有可能会动手打人,因为这个“角色”不会在乎法律,也不会在乎个人修养,他更在乎的是--尊严。

〖马尺STOP〗上演的是喜剧小品,而“演员打人事件”的戏外戏也在该演员道歉同时获得受害者宽容谅解之后,如喜剧一般的落幕。剧场上演的是戏,戏里面却有人生。所谓〖人生一出戏,一出人生戏〗,戏和人生总是那么模糊不清,界限难明。当天演员谢幕后即席离场的观众都错过了这一场活生生的,不打不相识的人生戏。


对“表演艺术”的重拳一击
- 林 智 豪

看了一篇有关剧场暴力的报导后,心情顿时沉重起来。这是我头一遭听闻剧场暴力事件,而且还是发生在我所认识的剧场朋友身上,我心里不禁纳闷的问道:到底是因艺术而引发这场暴力事件,还是为维护艺术而动用暴力?
我想无论是何者都不是我们所乐见的。剧场原是优雅的文化活动,哪容得暴力的野蛮行径?
我没亲眼目睹事件发生的经过,所以没有必要在此妄下论断。但因这场事件所引发的议论倒是值得提出来探讨的。
何谓“尊重表演艺术”?何谓“剧场互动”?要如何拿捏才做到观众跟演员的互相尊重?无可否认,戏剧演出比起电影有更多观众跟演员双向交流的可能性,观众的反应可以直接传达给演员(最普遍的如笑声或掌声),在特定的情况下,演员也可就观众的反应作出回应。这是舞演出的其中一项特质,也是舞不衰的魅力。然而若观众的反应干扰了演出的进行或更甚的伤害演员的话就是对表演艺术不尊重的行为,是绝对为艺术工作者所不齿的。
回到该剧场暴力事件,谁是谁非已不重要,我想重要的是彼此最根本的艺术良心。
若观众是本着希望跟演员交流而作出那些行为,若演员是本著维护表演艺术的尊严而打人,那即使他们的行为伤害了对方却不能磨灭他们对艺术那颗赤诚的良心,虽然他们还是做错了。
希望这次发生在剧场的重拳一击能够打醒所有剧场工作者,让他们重新对尊重表演艺术再省思。

拳 头 出 尊 严?-  高 俊 耀


如 果 以 纯 粹 的 行 为 来 看, 打 人 是 不 对、 丢 铜 币 干 扰 演 员 表 演 也 不 对, 因 为 双 方 都 可 以 有 一 种‘ 侵 略’ 或‘ 攻 击’ 的 感 觉, 但 若 问 题 只 限 于 打 不 打 或 丢 不 丢, 争 论 也 就 毫 无 意 义。

因 此 我 想 从 涉 及 事 件 的 双 方 的 资 历 去 看, 却 引 发 了 我 更 多 的 疑 问 出 现。 两 方 都 是 资 深 的 剧 场 工 作 者, 为 何 会 对 剧 场 的 认 知 有 如 此 迥 异 的 看 法? 是 两 者 所 认 同 所 价 值 观 有 所 不 同 吗? 到 底 什 么 是 小 剧 场?STOP 又 算 不 算 是 小 剧 场? 小 剧 场 允 许 有 互 动 的 情 况 出 现, 但 什 么 样 的 情 况 才 算 是 互 动? 交 流 是 在 双 方 平 等 的 意 愿 下 进 行, 但 若 有 一 方 觉 得 受 威 迫, 那 又 算 不 算 是 交 流?

一 向 以 来, 我 们 所 受 到 的 训 练 体 系 及 教 育 多 是 来 自 西 方 或 台 湾, 对 于 小 剧 场 的 认 识 也 始 于 此, 但 我 们 从 来 都 没 有 为 本 身 建 立 出 一 套 理 论 架 构, 因 此 吉 隆 坡 有 吉 隆 坡 的 理 解、 槟 城 有 槟 城 的 理 解, 大 家 也 就 无 法 作 出 一 定 的 沟 通, 然 后 达 至 真 正 的 交 流。

尊 重 表 演 艺 术, 我 想 也 就 是 尊 重 演 员 和 观 众 的 个 人 尊 严, 但 若 是 大 家 对‘ 尊 重’ 或‘ 尊 严’ 的 阐 释 有 所 不 同 时, 恐 怕 又 是 另 一 轮 无 穷 无 尽 的 质 问 与 反 思。

后 记: 如 果 有 一 天 剧 场 的 地 位 与 学 校 教 育 相 等, 相 信 这 类 事 件 很 快 就 会 引 起 高 官 显 要 齐 声 谴 责、 发 表 伟 论, 但 可 惜 的 是, 除 了 引 起 对 剧 场 有 认 识 及 爱 好 者 之 外, 关 于 拳 头 与 尊 严 之 争,WHO CARE!

这 不 是 一 场 尊 重 与 不 尊 重 的 表 演,这 是 一 场 两 地 剧 场 的 交 流。 by 陈 淑 真

曾 经 有 人 这 麽 样 问 我“ 你 有 没 有 想 过 回 去 槟 城 发 展 戏 剧?” 我 的 答 案 是“。。。。。。?” 但 如 果 现 在 有 人 问 我 的 话, 我 会 很 自 然 的 回 答“!。。。。。。” 只 因 这 一 拳。
这 一 拳 打 得 好! 打 得 妙! 这 一 拳 让 我 了 解 了 槟 城 的 一 些 剧 场 朋 友 们 的 态 度、 观 点、 心 境、 看 法、 方 向、。。。。。。 等, 谢 谢 耀 华 的 一 拳。
这 一 拳 两 者 都 有 错。 打 人 的 自 然 有 错, 从 小 妈 妈 都 会 这 样 说“ 不 可 乱 打 人。”、“ 不 可 以 打 人。” 是 不 是? 但 是 被 打 的 那 位 大 学 生, 在 他 的 毕 业 的 时 候 脸 上 出 现 一 块 淤 血, 而 这 一 块 淤 血 是 因 为 自 己 的 一 些 行 动 作 为 所 产 生 的, 所 以 他 是 否 应 该 好 好 的 自 我 反 省 一 下 呢? 就 好 象 为 什 么 妈 妈 要 骂 我 们? 又 好 象 小 时 候 为 什 么 妈 妈 会 打 我 们 一 样。 只 因 为 妈 妈 爱 我 们, 也 因 为 我 们 爱 剧 场。
所 以 我 说 家 丑 不 可 外 扬, 既 然 当 事 人 已 经 说 和 了, 就 不 必 要 再 把 事 情 刊 登 在 报 章 上, 这 样 大 事 宣 扬, 你 们 不 觉 得 羞 耻 的 吗?


演员林耀 华挥拳打观众,制造机会给观众谈 论 观 众林 宗 慰 制 造 机 会 给 他 人 攻 击 ! 
演员林耀华应该理智,用拳 头 打观众,不能解 决问题,只能满 足自己。 凡事都 该三思!
一个事件的发生,不会只有一方面出错,你们赞同吗? 
我与好几位都是爱好戏剧的朋 友 们谈论这件事,不 赞同演 员冲 动 的行为!

林 宽慰的报导:

第一,林宽慰说这件事没有人复仇没有人火并的情况下,整件事情悄然解决 。(林宽慰这样的报导方式,不是再次引起“争论”吗?)
既 然演 员已道歉,我再也想不到演 员 还 可 以 用 什 么 方 法来补 偿他所犯的过 失 。

第二,钱币在空中不及 2 尺 ,于无击中演员的身体。(事实上 有击中演 员的 身体!)

第三,林宽慰从头到尾都没有报导自己的弟弟有错。难到此抛 钱 币 的 行为一点都没有错 , 完 全 正 确吗 ?

我和朋友们是观众之一,坐在第3排。第一 、 第2排的 观 众 是坐在地上,第3排开始的观众是坐在 椅 子上 的。所以坐在第3排的,不 但可 以清 楚观 赏演 出。还可 以很清楚看见第一、第二排的观众的举动。(林宗慰和林宽慰就坐在第一排)


其 实钱 币有击中演 员身体,还有一个钱 币从演 员的左边脸过,只差4-6 cm 的距 离就击中演 员林 耀 华 的脸。
身为学生记者,应该立场中 立,不偏差! 
不 该 为了个人利 益 ,而隐 藏事实的真 相 。

其实报 导 者林 宽 慰 也有份参 与 把钱 币
抛 向演员 林 耀 华 。在场的观众们都可 以 看见 ,
但往 往很少人愿意出来作证。

即 使 当 时 演 员 的情 绪 很 激 动 , 都 不 可 用 拳 头 解 决 事 件 ! 许多电视 剧都 有 这样拍,电视剧里的演员为了自己的饭碗 , 受 到 不 道 德的 观众们 的 捣 蛋、 忍 受 台下的 观 众 丢鸡 蛋或是其它的垃 圾 吗?但演 员还不是忍受?

根据观众林宗慰的说法,他所采取的抛钱行动,目的是为了要与演 员交流,他希望演 员能把钱拾 起 ,抑或灵 活的作出适 当的反 应。
观众林宗慰不是已抛一次钱币给演 员,考验演 员了吗?
演 员既 然没有反应, 观 众 已 达 到 自 己 的 满 足 感 和 试 探 了 演 员的 反 应 是 "呆板的"。 为何观众还要再次考验演 员的反 应? 再 次 抛钱 币给 演员 呢 ?这 样做,不 会破 坏演 戏气 氛吗?
第 2次 的 行 为 , 还 可 以 称 为 考 验 吗 ? 很明显,观 众 是有 恶意,特 地 的 ! 

观 众 有必要去考验演 员 、 试 探演 员的 灵 
活 反 应 吗 ?这是观众的工 作 ,还是导演的任务?
观 众 事先都 必 需 获得导 演或制作单位的允许 。 (当然不告诉演 员, 都说考 验演 员 灵 活的反应)
若每位 观众都要考 验 演 员的灵 活反应,每一场演 出不是不能顺利完成 吗 ?
同一部剧,都会 有不同的表演和 效 果 了吗?
如 试 探 所 用 的物 件 ,是武器,那么可能剧名要更 改了。 也许会成为一场"真的凶杀案"了! 不再是事先 所排 演 长 达 好 几 个 月 的 戏 剧。

这一般抛钱 币 的观 众 ,都是很熟悉戏剧的 朋 友 和常常在槟州一带演 出的演 员, 更不该如 此!
我刚 才 所指的电视剧比 喻 ,是"只"对 不懂得表演艺 术的观众和 不 道 德 的 观 众 。尊重表演艺 术,尊重你自己!

戏 剧表演,当然是要 有 "双 方面的沟通"!!! 这一点我决对赞同!
所 以 每一部 剧的演 出后,都 有 "演出后的交流及 WORKSHOP" 。
不 是已 是 观 众们 与演 员及导演, 还有制作单位交流的最佳时刻 吗?

难 道观众林宗慰要的是 "演出当儿的交流"?那么另一个说法,倒不如叫演 员们 和观 众 现 场 交流,谈天就行了, 不 必 演 戏 了 。演 员们 也不必 为了一个舞 台剧的演 出而排练了好几个月甚 至一年的时间去排练,对吗?(随 机应 变就行了 嘛 !)

恶意、 无 意 的 ,同样也触犯法律。 有 意 或 无意 , 只有当事人知!
钱 币 已击中 了演 员的身体, 算得 上 是伤害。
另 一 个 比 喻 , 同 样 的 ,那 么 每一位观众不 是 都可以借着 演 出 的 这机会"攻 击 及伤害演 员"了 吗 ?
( 假 装 当 观 众 , 如用"武器"和"演 员交流"伤害演 员。)
注 意 : 英 国 法 律, 企 图 杀 人 是 与 谋 杀罪 名成 立的 惩 罚 是 一 样的 。 

根 据 报导者林宽慰所 问的,"哪一种行为才是触犯了法律?"
双方都有错! 都 该 负上 责 任! 
只是谁比较严 重,谁较轻 微。 
如一个人偷了一个 钱包,被捉了;另一 个人 杀 了 2个 人,也被捉了。
难道会有人问"哪一种行为才是触犯了法律" 吗?
所谓河水不犯 井水。一件事情的发生, 不会 只是单方面的出 错。 
凡事都要容 忍、 三 思 , 用理 智的头脑去思 考及 解 决 。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大 家都 应 该一 起 从错误中学 习!

谢 谢!
我第一次上报报导,若有 犯了一 些 错误或 得 罪 了 某 某 人 , 请 原 谅 !希 望我 的 报 导, 不会成为我去观赏舞 台剧的阻碍!哈哈!

思想平平